老人给的房子算婚姻共同财产吗
老人给的房子是否算婚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老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人在赠与的时候,白纸黑字写明此房产只赠予自己的儿子或者儿媳个人,这种情况下房产就归受赠者个人所有。这是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明确的意思表示,既然老人明确只给一方,那就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其次,如果老人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老人只是简单说把某房产赠与夫妻二人,没有特别说明只给其中一方,那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没有明确指向的情况下,法律倾向于认为老人是对夫妻这个家庭整体的赠与。《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之外,如果没有特别明确地规定只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定老人给的房子是不是婚姻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老人赠与当时有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有明确表示,那就是受赠方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一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从结婚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除了有特别约定或者明确只归一方的,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单独拥有的财产,像上述老人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房子,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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