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可以不赔偿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和别人产生了纠纷,对方跟我要误工费。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赔,什么情况可以不赔。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误工费是不是一定得赔偿,要是不想赔偿得有啥理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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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并不一定都要赔偿,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误工费,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那部分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不存在导致对方误工的侵权行为,比如没有伤害到对方致使其无法工作,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没有赔偿误工费的责任。要是对方不能提供合理的误工证据,像没有医疗机构开具的需要休息、无法工作的证明,或者不能证明自己因为受伤实际减少了收入,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不用赔偿。 但是,如果确实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对方受伤,使其无法正常工作进而产生误工损失,那就应当赔偿误工费。例如交通事故中,侵权方导致受害方受伤不能上班,就需要赔偿。 相关概念: 误工费: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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