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意向金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


在探讨商场意向金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意向金和保证金的概念。意向金在法律上并非一个严格的术语,它通常是在正式交易达成前,买方为表达购买意向而支付给卖方的一笔款项。其本质是一种预付款性质,目的是锁定交易机会。而保证金则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对于商场意向金能否退还,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意向金具有定金性质,那么当交易未能达成时,意向金通常是可以退还的。这是因为意向金只是表达购买意向,并非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定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对于意向金的退还没有书面约定,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商场应该退还意向金。 而保证金的退还情况则相对复杂。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例如,合同约定如果租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保证金将予以退还;若租户违约不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约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户违约,商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保证金。 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和交易习惯来判断保证金是否应该退还。 此外,如果商场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店铺,那么租户不仅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要求商场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商场意向金和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与商场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