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情侣恋爱期间男方转账发红包给女方,分手后能拿回来吗?

我在和女朋友恋爱的时候,给她转了不少钱,也发了很多红包。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想把这些钱拿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我不太清楚这些转账和红包有没有区别,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要回来,什么情况下要不回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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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情侣恋爱期间,男方转账发红包给女方,分手后是否可以拿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个是赠与,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送出去之后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另一个是借贷,借贷就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另一方是需要还的。 如果男方转给女方的钱或者发的红包是属于赠与性质的,通常情况下就不能要回来了。比如在一些特殊节日,像情人节、生日等,男方给女方发的具有特殊寓意金额的红包,像520元、1314元等,这些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表达爱意的赠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女方接受了这些红包,赠与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男方就不能要求返还。 但是,如果男方转账是基于借贷的意思,比如男方明确表示这钱是借给女方的,或者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在分手后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此外,如果转账金额较大,且不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又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恋爱时间长短、经济往来情况等,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总之,恋爱期间的转账和红包能否要回,关键要看款项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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