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能不能推后休?
我马上要生孩子了,单位工作还没交接好,想把产假推后休,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想了解下,产假是不是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始休,能不能根据自己的情况推后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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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否能推后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产假的定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恢复身体,同时也便于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从法律规定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不过,该规定并没有明确提及产假能否推后休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产假能否推后休通常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女职工之间的协商结果。一般来说,产假最好是按照预产期提前安排好开始的时间,这样有利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但如果女职工有特殊情况,比如工作交接需要时间、个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希望推后休产假,是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的。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推后休产假,那么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产假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女职工推后休产假,女职工则需要按照正常的产假规定开始休假。因为产假是基于生育这一特定事件给予女职工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待遇,但女职工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合理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产假在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推后休的,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按照常规的产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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