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生产,可以9月开始休产假吗
我预产期在7月,但是手头上有些工作想处理完,想9月再开始休产假,又担心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和单位通常做法来看,能不能7月生产9月才开始休产假呀,要是不行又有啥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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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7月生产不可以9月开始休产假。 首先来了解一下产假这个概念,产假就是在职妇女在产期前后所享有的休假权益,包含了孕期休息以及产后恢复需要的时间。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正常来说,产假的起算日期是产前的第15天 ,只要产假开始了就得连续休,不能拆分或者推迟使用。所以如果7月生产,产假一般从生产当月就开始计算了,没办法到9月才开始休。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有额外规定,单位也可能有不同的内部政策。比如有的地方会增加产假时长等。建议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具体规定,也和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看是否有协商的可能,但从普遍法律规定来讲,7月生产9月开始休产假不符合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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