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机构交了钱是否能退?


在教育机构交了钱能否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说,当你在教育机构交钱时,就和机构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你向教育机构交钱的行为,通常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如果是因为教育机构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教育机构突然倒闭、老师频繁更换、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教育机构退还所交费用,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是因为你自身的原因,比如突然不想学了、个人时间安排有变动等,想要退费。虽然从合同约定角度,你可能属于违约方,但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也并非不能退费。如果教育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一些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比如“一经缴费,概不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种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你可以和教育机构协商,按照未完成课程的比例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你首先可以尝试和教育机构友好协商退费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