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转账给前妻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在离婚后我自愿给她转了几笔钱。现在我经济上遇到了困难,想把这些钱要回 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自愿转账给前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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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自愿转账给前妻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如果这笔转账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通常情况下,已经完成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前妻存在这些情况,那么你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前妻返还转账的钱。
其次,如果转账并非赠与,而是存在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比如转账时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有借条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这是借款,那么根据《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你作为出借人有权要求前妻偿还借款。此时,你可以凭借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讨这笔钱。
另外,如果转账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合理分配转账,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因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 所以,你需要结合转账时的具体情况、目的以及相关证据等来判断能否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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