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抵押权可以单独行使吗?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抵押担保的事情,对担保抵押权能不能单独行使不太明白。就是在实际情况里,比如有人想用抵押权去做一些事情,不涉及债权,这样行不行呢?我想了解一下担保抵押权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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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担保抵押权一般不可以单独行使。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它依赖于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通俗来讲,就好比是“跟屁虫”,必须跟着主债权走,没有主债权,抵押权就失去了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明确表示,正常情况下,抵押权不能脱离债权单独去搞转让或者给其他债权作担保。 比如说,甲向乙借了钱,用自己的房子给乙做抵押,这时候乙享有的抵押权是和这个借款债权紧密相连的。乙不能只把房子的抵押权转给丙,而不把甲欠自己钱这个债权也转过去。因为如果没有了债权,丙拿到的抵押权就是个空架子,没有实际价值。同样,乙也不能单独用这个抵押权为别的债权作担保,而自己还留着对甲的债权。 不过,如果有法律另外规定的特殊情况,或者债权人和相关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在没有这些特殊情况时,担保抵押权是不能单独行使的。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抵押权设立的初衷得以实现,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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