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可以立遗嘱把房产证的一半给儿子吗?
我家房产证上有母亲和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经去世了,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证属于她的那一半给我,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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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母亲能否立遗嘱把房产证的一半给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定房产证上房产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该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母亲拥有该房产的完全产权,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这种情况下,母亲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房产证对应的房产全部或者其中一半给儿子。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可能只登记了母亲一人名字,但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房产的一半产权属于父亲,另一半才属于母亲。对于父亲那部分产权,如果父亲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由母亲、儿子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父亲那一半房产。母亲只能对自己拥有的份额(原本属于她的一半加上继承父亲的部分)立遗嘱进行处分。如果不考虑继承情况,母亲直接立遗嘱把房产证一半给儿子,这种处分父亲份额的部分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该房产存在其他共有情况,比如还有其他共有人,母亲同样只能对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立遗嘱进行处置。总之,母亲能否立遗嘱把房产证一半给儿子,关键在于母亲对房产所拥有的实际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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