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是公司员工的高铁票能否抵税?

我公司因为业务需要,邀请了一些外部专家来提供服务,他们来的时候产生了高铁票费用。我想知道这些不是我们公司员工的高铁票,能不能在公司进行抵税操作呢?不太清楚相关的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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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务处理中,不是公司员工的高铁票是否可以抵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进项税额抵扣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进行扣除。这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货物或服务的重复征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也就是说,从政策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不是公司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是劳务派遣员工)的高铁票是不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 不过,如果外部人员是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了应税服务,且企业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虽然高铁票本身不能直接抵税,但相关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企业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所以,对于不是公司员工的高铁票,在增值税方面通常不能抵税,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进行处理。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核算各项费用,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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