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吗?

最近涉及到一些法律纠纷问题,对方称那是他的唯一住房,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套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被执行啊?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层面上,唯一住房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执行,什么情况下不会被执行,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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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唯一住房是有可能被执行的,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唯一住房。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虽未明确规定,但结合各地法院相关解答和实践,一般来说,满足房屋价值合理(大致与当地住房均价相当)、面积适中(达到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与被执行人家庭成员密切相关(所抚养的人无其他房屋保障其居住),并与被执行人未来相结合(考虑其将来能取得的房屋情况)等条件,才可能认定为唯一住房。 从法律规定角度,一般情况下,出于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考虑,对于他们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唯一住房也可被执行: 一是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这意味着即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但如果有其他人能保障其基本居住生活,那么这套唯一住房就可能被执行。比如,被执行人的父母有足够的房屋供其居住。 二是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这种为了躲避债务而故意转移房产的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此时其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 三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这种情况下,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后续一段时间的居住问题,法院就可以对唯一住房进行拍卖、变卖等执行操作 。 总之,唯一住房是否能执行,关键在于是否能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同时平衡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唯一住房:一般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与家庭成员密切相关,且结合其未来房屋取得情况认定的,用于保障其居住的房屋。 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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