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不能用医保吗?
我去药店买药,医生给开了处方药,结账时想用医保报销,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不能用医保。我不太理解,不是说医保能报销一部分费用吗,为什么处方药就不能用医保了呢?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处方药到底能不能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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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对于处方药能否使用医保,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看。 在我国,医保报销是有相应规定的。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也就是说,如果处方药被列入了《药品目录》,那么在符合医保报销的其他条件下,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例如,一些常见的降压药、降糖药等处方药,只要在医保范围内,患者在看病拿药时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然而,如果处方药未被列入《药品目录》,则通常不能使用医保报销费用,需要患者自己承担。所以,处方药能否用医保,关键在于该药品是否在医保的《药品目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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