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可以出示假证据吗,相关规定在哪里?
我最近要参加一个仲裁,心里有点纠结。我知道应该实事求是,但我手上有些证据不太有利,就想着能不能弄点假证据上去。可又怕这样做不对,所以想问问在仲裁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出示假证据呢,相关的规定是在哪写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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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过程中,绝对不可以出示假证据。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途径,其目的在于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出示假证据会严重干扰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破坏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而假证据显然违背了真实性的要求。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主要适用于诉讼程序,但其中关于证据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也可类推适用于仲裁。比如,该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仲裁中,若发现当事人出示假证据,仲裁庭有权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对提供假证据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受损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要求赔偿因出示假证据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因此,为了确保仲裁的公正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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