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需要专票进行抵扣吗?
我公司正在进行研发项目,产生了不少研发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些研发费用在税务处理上,是不是一定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扣呢?如果没有专票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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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研发费用是否需要专票抵扣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它不仅是商事凭证,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企业取得专票后,可以按照规定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而研发费用是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意味着,从税务抵扣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想要将研发费用涉及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原则上是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研发费用都必须通过专票来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并不依赖于是否取得专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专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依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所以,研发费用在增值税抵扣环节通常需要专票,但在企业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方面,专票并非必要条件。企业在处理研发费用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税务处理,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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