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押房产后是否能优先受偿债务?

我之前把房产抵押出去借了钱,现在办理了解押手续。债权人担心解押后自己的债务不能优先受偿,我也有点困惑,不知道解押房产后,债权人对于这笔债务是不是还能优先受偿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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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解押
  • #优先受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解押房产后是否可以优先受偿债务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几个法律概念。首先是“优先受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某些特定债权人可以比其他普通债权人优先获得清偿。通常,房产抵押就是产生优先受偿权的一种常见方式。当债务人把房产抵押给债权人时,一旦债务人不能按时还钱,债权人就有权以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过,当房产解押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房产解押意味着抵押关系的消灭,抵押权也随之消失。也就是说,原本基于房产抵押而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在解押的那一刻起就不复存在了。 在房产解押后,原来的债权人就和其他普通债权人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如果债务人还有其他债务,各个债权人都只能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普通债权是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的,没有谁能享有优先的地位。除非存在其他法定的优先受偿情形,比如该债权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形式,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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