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权过期后是否还有优先受偿权?

我之前为一笔债务设立了抵押权,现在这个抵押权好像过期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心里很没底,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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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抵押权过期后是否还有优先受偿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抵押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别人欠你钱,用东西做抵押,要是他还不上钱,你就可以处理这个抵押物来拿回自己的钱。优先受偿权则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关于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抵押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和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相关联。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抵押权过期,也就是超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向法院主张行使抵押权,法院将不予支持。一旦法院不支持,抵押权人就不能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抵押权就完全消灭了,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抵押权仍然存在。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抵押义务,抵押权人仍然可以获得优先受偿。例如,抵押人主动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给抵押权人,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综上所述,抵押权过期后,在法律层面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法院来实现优先受偿权,但在抵押人自愿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仍可能获得优先受偿。所以,抵押权人一定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抵押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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