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权还在吗,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借了钱,现在债务履行期限到了,不知道抵押权还有没有效。如果还有效我该怎么处理,要是没效又会怎样呢,有点搞不清楚状况,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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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还存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的设立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能够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主债权的诉讼时效还未经过,那么抵押权依然存在。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债务,那么抵押权就会消灭。因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已经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清偿,此时抵押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协助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以解除抵押物上的权利负担。 若债务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总之,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存续取决于主债权诉讼时效情况以及债务是否得到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都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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