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后是否可以再就业?
我因病办理了病退,现在身体状况有所好转,想重新找份工作。但不清楚病退后再就业是否合法合规,会不会对我的病退待遇有影响,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限制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病退后到底可不可以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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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后是可以再就业的。病退是指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对于病退后能否再就业,法律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已经办理了病退,依然享有再次就业的权利,其就业的权利并不因为病退这一事实而被剥夺。 不过,病退后再就业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在经济待遇上,病退人员再就业获得的劳动报酬,与之前病退所领取的养老金并不冲突,二者可以同时享有。养老金是基于个人之前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在符合病退条件下所获得的社会保障待遇。而再就业获得的工资收入,则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应得的报酬。 但在一些特殊行业或者岗位,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比如某些行业可能对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如果病退人员的身体状况不符合这些岗位的要求,那么可能无法被录用。另外,一些单位可能在招聘时会考虑到病退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能够胜任工作,这属于单位自主的用人选择权。总体而言,病退后是具备再就业的权利和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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