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案件劳动关系人能否代理仲裁?
我亲人因工死亡,涉及劳动纠纷需要仲裁,但我不太清楚自己作为劳动关系人能不能代理去参加仲裁。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代表亲人去进行仲裁,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
展开


在死亡案件中,劳动关系人是有可能代理仲裁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仲裁代理。仲裁代理就是在仲裁活动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仲裁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这里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当劳动者死亡后,其近亲属基于法律规定获得了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死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因为劳动者死亡后,其自身无法再亲自参与仲裁程序,赋予其近亲属代理仲裁的权利,可以使劳动争议能够继续得到妥善解决。例如,在工伤死亡案件中,死者的家属可以凭借这一规定,代表死者就工伤认定、赔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仲裁。这样一来,家属可以通过合法的仲裁途径,为死者争取应有的权益,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所以,在死亡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劳动关系人(主要是近亲属)是可以代理仲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