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划拨证能否过户?
我有一套带划拨证的安置房,现在想把它过户给别人,不知道这种有划拨证的安置房能不能过户呢?手续会不会很麻烦?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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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划拨证是否能过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安置房和划拨土地这两个概念。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而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简单来说,划拨土地获取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带有划拨证的安置房要过户,需要先经过政府审批。如果政府批准转让,通常要由受让方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政府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转让方就需要把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按规定作其他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划拨证过户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对安置房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过户等。所以,在办理过户前,建议你先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安置协议等,以确保过户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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