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愿赠与的东西可以归还吗?
我有个朋友自愿送了我一件挺贵重的礼物,我收下了。但现在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也担心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想把东西还给他。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能不能把对方自愿赠与我的东西还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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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对方自愿赠与的东西是否可以归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其实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这份财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好比你朋友把他的玩具直接送给你,并且不要你任何回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当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表示接受时,赠与合同就成立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受赠人是完全可以将对方自愿赠与的东西归还的。因为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受赠人对该财产拥有了处置权。归还赠与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受赠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类似于你拥有了一个物品,你可以选择自己留着用,也可以选择再送给别人,或者归还给原来的赠与人。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归还赠与物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比如,赠与人赠与财产是附了条件的,当受赠人没有满足这些条件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这和受赠人主动归还赠与物是不同的情况。如果受赠人主动归还,通常是基于自身的意愿,与赠与是否附条件没有关系。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方自愿赠与的东西,受赠人是可以归还的,这是受赠人行使自己财产处分权的体现,并且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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