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单独见孩子?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我很想念孩子,想单独和孩子见见面,带他出去玩玩,但前妻不太愿意,说怕影响孩子情绪。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单独见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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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探望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这种权利是法定的,并且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探望权,简单来讲,就是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一方,有去看望孩子、和孩子相处的权利。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情感联系所赋予的权利,目的是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继续与子女保持亲子关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你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权利单独见孩子的。不过,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首先可以和前妻进行协商,如果你们能够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你有暴力倾向、吸毒等不良行为,前妻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你的探望权。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你仍然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所以,只要你不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讲,你是可以单独见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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