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妈妈给自己买的房子能不能卖?
结婚后我妈妈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卖。不清楚这房子算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来问问能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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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通过特定方式获得的,只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了一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就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结婚后妈妈给自己买的房子,如果妈妈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赠与你个人的,并且在房产登记时只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你拥有对该房屋的完全处分权,当然是可以将其卖掉的。比如,妈妈可以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明确表明此房仅赠与你一人。 然而,如果妈妈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你个人,即便登记在你名下,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要出售这套房子就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配偶有权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主张相关权益。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判断依据主要看妈妈的赠与是否明确指向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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