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房子婚后卖了该怎么算?
我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现在结婚后想把房子卖掉。我不太清楚卖房子这笔钱在法律上是怎么算的,是完全归我个人,还是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判断这笔钱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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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房子婚后卖了,其款项的归属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这个房子本身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将其卖掉,所得的收益依然完全归属于登记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房子从购买到出售,整个过程都和另一方没有财产上的关联。 其次,要是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把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偿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离婚,那么双方共同偿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产价值因此产生的增值部分,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使得另一方对房屋有了一定的经济贡献,所以在财产分配上要考虑这部分因素。 再次,倘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但是把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又共同承担贷款责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因为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意味着双方对该房产都有相应的权益。 最后,如果婚前一方用自己的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却将房产登记在己方父母名下,而且婚后是由另一方父母或者房子主人自己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此房产变现后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共同拥有、共同管理的,在离婚等情况下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的是明确属于夫妻其中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另一方没有权益,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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