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未实缴能否转让股权?
公司运营中,有些股东存在认缴但未实缴的情况。比如某公司股东甲认缴了一定份额股权却未实缴,现在想转让股权。大家就疑惑这种情况下能否转让,转让会有哪些风险,又需要遵循什么程序等,希望能得到专业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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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未实缴是可以转让股权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并未限制未实缴出资股东的转让权利。同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虽规定公司可以对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以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合理限制,但也未限制其转让股权的权利。所以,从合同效力角度来讲,认缴制下股东转让未实缴出资的股权是有效的。 其次,关于转让的有效性判断。关键在于转让方是否对受让方实施了欺诈行为。如果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转股过程中恶意隐瞒自己未如约出资的事实,导致受让方遭受欺诈,那么这种股权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反之,如果受让方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注册资本尚未完全到位的实际情况下仍然接受了转让方的股权,那么这就意味着受让方必须承担起补充注册资本的义务,此时股权转让行为便是合法有效的。 最后,关于转让的程序。如果是内部转让,即公司现有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若是外部转让,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则需要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然后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法》的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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