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继承吗
最近在研究遗产继承这方面的事情,对兄弟姐妹能不能代位继承不太清楚。家里老人离世后,财产继承上有点复杂,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兄弟姐妹到底有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民法典中,兄弟姐妹本身不能代位继承,但兄弟姐妹的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简单讲就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本该由这个子女继承的份额,就由这个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代替继承。比如爷爷的儿子(父亲)先去世了,那等爷爷去世时,父亲的子女(孙子孙女)就可以代替父亲来继承爷爷的遗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是民法典新赋予的权利。 不过要注意继承顺序问题。法定继承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兄弟姐妹的子女要代位继承,前提得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举个例子,老张去世了,他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他的两个弟弟一个先于他去世,那么先去世弟弟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总之,兄弟姐妹的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依法进行代位继承的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