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配偶父母可以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

我和我爱人都在工作,现在考虑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我想问问,我爱人的父母能不能算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里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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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中,配偶的父母是不可以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的。 这里所说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讲,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将赡养老人的支出部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交一部分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但是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支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去世了,纳税人赡养他们也可以扣除。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从家庭关系和法律义务的角度来考虑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对于配偶的父母,并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所以,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里,不把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 所以,在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只能填写自己的父母或者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关信息,不能填写配偶父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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