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了,另一半可以卖房子吗?
我老伴前不久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我们共有的房子卖掉。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直接卖,也不清楚卖房子的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我到底能不能卖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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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房子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这房子是老伴在世时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一般来说,这套房子有一半的产权是属于在世一方的,而另一半产权则会作为去世老伴的遗产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除了在世的另一半,去世老伴的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也都有权利继承这部分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在世的另一半是不能擅自出售房子的。因为房子此时处于共有状态,每个继承人都对房子享有一定的份额。如果擅自出售,就可能侵犯到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其他继承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若想合法地出售房子,在世的另一半需要先和其他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的继承意见。可以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或者进行诉讼等方式,确定各个继承人对房子的具体份额。之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子的产权变更到相关继承人名下。只有完成这些步骤后,按照所有继承人的约定,才能进行房子的出售事宜。 所以,老伴去世后另一半不能直接卖房子,而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好遗产继承问题之后,才能依法进行房屋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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