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夫妻双方能否一人申报房贷一人申报租房?

我和我爱人都在工作,有一套房有房贷,同时也在外面租了房。想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我申报房贷,她申报租房,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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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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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夫妻双方不能一人申报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另一人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根据不同城市,扣除标准分为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三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因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住房相关支出的扣除,政策设计的初衷是避免重复扣除,保障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所以,夫妻双方在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中选择一项进行扣除。如果该住房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条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如果选择住房租金扣除,则根据所在城市不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按相应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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