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内可以转租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把房子转租出去,但不确定在合同期内能不能这么做,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转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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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合同期内,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租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里没有明确说可以转租,那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才行,不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比如你没经过房东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别人了,房东知道后,是可以直接和你解除租赁合同的。 另外,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司法解释规定,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部分无效,不过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一是在知道转租事实的六个月内,出租人有异议权,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这六个月是除斥期间,不会变;二是超出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提出异议的,就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 同时,存在一些禁止转租的特殊情况,比如承租方尚未履行或拖欠房租、承租方未经许可在所租赁的房屋内部擅自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预租的商品住宅。 相关概念: 转租:就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把租来的房子又租给了第三方。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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