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欠缴税务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社保费,员工们都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公司社保费欠缴的情况下,税务局有没有权力强制执行让公司补缴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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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社保费欠缴的情况下,税务局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保费缴纳的义务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这表明,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时,税务局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欠费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 具体的强制执行手段包括:其一,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其二,若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其三,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所以,在公司社保费欠缴时,税务局为了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和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是具备强制执行权力的。职工遇到公司欠缴社保费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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