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过户了,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买房子时,对方隐瞒了很多关键信息,还骗我签了合同,现在房子居然已经过户了。我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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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即便已经过户,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内心真实所想和外在所表达出来的内容是一致的,不存在欺骗、胁迫等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而在欺骗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显然不符合法律对于合同有效的要求。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这种欺骗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双方的表意是不真实的,所以合同无效。 同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但这是建立在合法、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如果是基于虚假的合同进行的过户登记,这种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 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受害者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或仲裁组织提出申诉,要求撤销这一不当的民事行为,恢复原有状态并退还房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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