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无效宣告中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有个商标正在经历无效宣告程序,不知道在这个期间还能不能接着用这个商标。继续用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要是不能用,那我很多业务都得受影响。我特别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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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无效宣告期间,商标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但这其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的程序。通俗来讲,就是有人觉得你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要求,申请让它失去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在无效宣告结果未出来之前,商标的法律效力在形式上仍然存在,所以理论上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然而,如果最终商标被宣告无效,那么该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就意味着,从商标注册开始,你使用这个商标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没有合法依据。
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他人在此前就已经善意使 用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可能会引发一些纠纷。而且,若在无效宣告期间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推广等活动,一旦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前期投入的大量宣传成本可能就会付诸东流。所以,在商标处于无效宣告期间,企业需要谨慎评估继续使用该商标的风险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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