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书和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吗?
我手里有公证书和房产证,想着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不知道是不是有了这两样东西就可以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需不需要再准备其他的材料,过程中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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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仅有公证书和房产证并不一定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证书和房产证的概念。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它证明了某一行为、事实或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房产证则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这意味着除了公证书和房产证外,可能还需要其他一系列材料才能办理过户。 而且,不同类型的公证书对应的过户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是委托公证书,那么受托人除了携带公证书和房产证,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是继承公证书,可能还需要进行继承权的确认等手续。另外,房屋如果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即使有公证书和房产证,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所以,有公证书和房产证后,还需要确认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和准备齐全材料,才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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