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骨折不住院工伤能否报销?
我在工作时意外骨折了,但没选择住院治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费用能不能通过工伤报销呢?我不太清楚工伤报销对是否住院有没有要求,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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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意外骨折不住院工伤能否报销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如果你的意外骨折符合这些工伤认定的情形,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住院才可以报销费用。也就是说,即使不住院,只要你的治疗费用符合上述规定的目录和标准,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来证明你的骨折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以及所花费的费用是用于治疗骨折的。你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相关流程去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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