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拖欠会从个人公积金扣吗?
我家最近经济有点紧张,物业费已经拖欠了几个月。我听说可能会从个人公积金里扣钱来交物业费,心里特别担心。想问问这种情况真的会发生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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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物业费拖欠是不会从个人公积金里扣除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概念。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的问题,比如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等。公积金有着明确的使用范围和提取条件,这是由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约束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也详细列举了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情形,其中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这里面并没有提到物业费拖欠时可以从公积金里扣除。 而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费用。当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企业通常会通过与业主协商、发送催缴通知等方式来追讨物业费。如果协商不成,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但这些追讨方式和公积金的使用没有关联,不能直接从业主的公积金账户里扣除物业费。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物业费拖欠一般不会从个人公积金里扣。但业主也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费,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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