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还能使用吗?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但我已经在产品上用这个商标做宣传了,投入了不少成本。现在我很纠结,不知道商标驳回后还能不能继续用,继续用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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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后是否还能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驳回的含义。商标驳回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从而拒绝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是获得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能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其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我国《商标法》并没有绝对禁止在商标被驳回后继续使用该商标。如果该商标没有侵犯他人在先的合法权益,比如没有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没有违反商标法关于禁用标志的规定等,那么在使用过程中,它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来使用。未注册商标在使用时,虽然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然而,继续使用被驳回的商标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那么商标使用人可能会面临侵权诉讼。一旦被判定侵权,使用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而且,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的全面保护,当他人恶意抢注该商标时,原使用人可能会失去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此外,如果商标被驳回是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比如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那么继续使用不仅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商标被驳回后可以使用,但存在诸多风险。在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时,建议申请人仔细分析商标驳回的原因,评估使用该商标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也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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