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事拘留记录是否能考公务员?


在探讨有刑事拘留记录是否可以考公务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这两个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它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有罪。而刑事处罚则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九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规定中明确限制的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而不是有刑事拘留记录的人员。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最终并没有被认定有罪,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那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不过,在公务员录用的实际过程中,除了笔试和面试,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政审。政审会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刑事拘留记录可能会在政审环节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政审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查刑事拘留的原因、最终的处理结果等。如果是因为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且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对政审造成太大影响。但如果是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拘留,即使最终没有定罪,也可能会影响政审结果。此外,不同岗位对政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一些对政治素质和忠诚度要求较高的岗位,如国家安全、机要等部门,政审会更加严格。 综上所述,有刑事拘留记录本身并不绝对导致不能考公务员,但在实际报考过程中,可能会在政审环节面临一定的挑战。建议有此类情况的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所报考岗位的政审要求,并如实向招录单位说明自己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