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了,不知道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我现在挺需要这笔钱应急的,也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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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通常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公积金,其实质是将职工个人缴存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存储在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对于单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也会有相应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定期限(如半年或一年),就可以申请提取。 在办理提取时,职工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或者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金额转账至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总之,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行的,但具体能否提取以及提取的条件和流程,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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