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了2年还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之前去申请了离婚,经过了冷静期,但之后因为各种事情一直拖着没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已经过去2年了,我还是想离婚,不知道之前申请的还算不算数,冷静期过了2年还能不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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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针对协议离婚所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有一个30日的领证期,如果在领证期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冷静期过了2年,之前的离婚申请已经因为未在规定的领证期内办理手续而失效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如果仍然想离婚,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可以再次和对方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协议离婚,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和领证期等程序。二是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比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具体情况来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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