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冷静期后多久内有效?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30天冷静期已经过了,但是我们还没去办理离婚手续。我想知道这个30天冷静期过后,在多久的时间范围内去办理离婚还是有效的呢?我怕错过了时间又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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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30天冷静期过后还有30天的时间是有效的。在这第二个30天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要是在这第二个30天内,任何一方没有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一定要把握好这30天冷静期过后的30天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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