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30天过后还有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有30天的冷静期。现在我就想弄清楚,这30天冷静期结束之后,还会不会再有冷静期啊?我就怕到时候又突然冒出来一个新的冷静期,影响我们办理离婚手续。
展开


在法律上,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双方一段时间,让他们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只有一个30天。这个30天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都坚持要离婚,应当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当于双方暂时不离婚了。所以,30天冷静期过后是没有额外的冷静期的,但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