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后多久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我想知道接下来得在多长时间内去办理后续手续呀?是要立刻去办,还是有个期限范围呢?就怕错过了时间又得重新走流程,希望能清楚了解一下这个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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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以离婚冷静期为例来解释您的问题。 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冷静期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规定也很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前款规定期限(也就是冷静期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这意味着,如果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一起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超过了这个三十日的期限,未申请的,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旦错过了这个时间段,若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递交离婚登记申请,而且还要再次经历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避免因错过期限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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