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无力偿还,宅基地建的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欠了别人钱,现在实在没能力还上。我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这是我唯一的住处。我就想知道,如果对方把我告了,最后申请强制执行,我这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会不会被执行走啊,心里一直很担心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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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欠款无力偿还时,单纯的宅基地因为其所有权归集体,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宅基地并不是债务人个人的私有财产,《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而对于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执行情况比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表明,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说,如果这处房子是欠款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场所,法院通常不会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等强制执行行为。 不过,如果欠款人除了这处宅基地上的房子之外,还有其他可供居住的住所,而且该房屋的转让行为符合当地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那么在特定条件下,这座农村自建房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 相关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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