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伪造履历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发现同事的履历好像是伪造的,公司好像也察觉到了。我就想知道,像这种伪造履历的情况,公司能不能直接解除和他的劳动关系呢?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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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伪造履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分析如下: ### 从法律原则角度来看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劳动者如实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学历等相关信息。如果劳动者伪造履历,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比如,劳动者为了获得一份工作,伪造了自己在某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这种行为就是不诚信的表现。 ###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而伪造履历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欺诈手段。例如,某员工伪造了高学历证书,使公司误以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而录用了他,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又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劳动者通过伪造履历这种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行为被认定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 从单位规章制度角度来看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手段,那么对于伪造履历而入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赔偿金。例如,某公司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工作经历或学历证书等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特殊情况考虑 如果用人单位在知晓劳动者伪造履历后,并未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者继续让劳动者在原岗位工作,可能会被视为对该行为的默许,后续再以伪造履历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能就缺乏充分的依据。例如,公司在招聘时发现员工伪造履历,但考虑到其工作能力较强,仍然录用了他,并且在后续的工作中没有对该问题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在一段时间后,公司就不能再以伪造履历为由随意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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