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一裁终裁的情形有哪些?

我有个商业纠纷打算申请仲裁,听说仲裁有一裁终局的情况。我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形下仲裁会一裁终局呢?这样我能提前了解清楚,对仲裁结果的走向有个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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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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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裁终局是指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简单来说,就是仲裁结果出来后,这个事儿基本上就定了,不能再反复折腾重新仲裁或者去法院打官司。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一裁终局制度。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在普通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保证仲裁的效率和权威性,让纠纷能够得到快速解决。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约定了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仲裁庭作出裁决后,这个裁决就是最终的结果,双方都要遵守。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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