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存在一裁终局的情况吗?
我跟公司因为工资和补偿金的事发生了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听说有的劳动仲裁结果是一裁终局的,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我这情况是不是。我就想问问劳动仲裁到底有没有一裁终局的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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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存在一裁终局情况的。一裁终局,简单来说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就直接生效了,用人单位不能再就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者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上述第一条所说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这里强调的是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例如,如果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单项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的裁决金额不超过24000元(2000×12),就可能适用一裁终局。而第二条中的国家劳动标准是指国家对劳动领域内规律性出现的事物或行为进行规范,以定量或定性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比如关于工作时间,国家规定了标准工时制等。 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劳动争议类型和金额等条件下,劳动仲裁是有一裁终局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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