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添附、不当得利和共益债务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

我公司面临破产情况,在清算过程中发现有添附行为,也存在一些不当得利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在破产程序里,添附、不当得利和共益债务这几个概念相互之间有啥关系,比如不当得利是否算共益债务,添附又会对这些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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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这几个法律概念。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清算等各个环节。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例如,将不同所有人的水泥和沙子混合在一起,这就是混合;把他人的油漆刷在自己的家具上,这属于附合;对他人的木材进行加工制作成家具,就是加工。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添附法律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公平原则等处理添附问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比如,银行误将他人的钱转到自己账户,自己获得这笔钱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共益债务的范围,比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 在破产程序中,它们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如果破产企业存在不当得利情况,所获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返还不当得利所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益债务,因为这是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避免破产财产不当减少。而添附的情况,如果添附发生在破产企业的财产上,可能会影响破产财产的价值和范围。例如,加工行为使破产企业的原材料变成了更有价值的产品,那么在评估破产财产时就需要考虑添附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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