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成因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了解其成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这类问题。以下为你详细阐述医疗纠纷的主要成因: 首先是医疗技术因素。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的专业水平、临床经验的差异,可能会出现误诊、漏诊、治疗不当等情况。比如,医生对病情判断失误,采用了不恰当的治疗方法,导致患者病情延误或加重,这就容易引发医患之间的矛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技术方面的问题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可能就会构成医疗事故,从而引发纠纷。 其次是医疗服务因素。医院的服务质量、医护人员的态度等也会影响医患关系。如果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患者缺乏耐心、沟通不畅,或者医院的就诊环境差、流程繁琐,都会让患者感到不满。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不仅希望得到有效的治疗,也希望能感受到良好的服务。当他们的这种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可能产生抱怨,进而引发纠纷。虽然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服务态度引发纠纷的明确法律条文,但《民法典》中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有义务为患者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 再者是患者因素。部分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不了解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一旦治疗结果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就容易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另外,患者对医疗知识的缺乏,也可能导致他们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不理解、不配合,从而影响治疗效果,引发纠纷。从法律角度看,患者有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是外部因素。媒体的不当报道、社会舆论的压力等也可能对医疗纠纷的产生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对医疗事件进行片面、夸大的报道,误导公众,给医院和医生带来很大的压力,也容易引发患者及其家属的不满情绪。此外,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社会问题,也可能间接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